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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內部稽核部門隸屬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由董事會同意後任免;內部稽核人員之配置為稽核主管一人及內部稽核人員若干人。


內部稽核運作

一、稽核範圍

依據企業內部九大循環作業流程訂定之內部控制來進行內部稽核作業。

二、稽核對象

包括本公司各單位及轉投資逾50%之子公司。

三、稽核目的

本公司內部稽核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四、稽核方式

 本公司稽核人員辦理稽核工作,分定期、不定期及專案稽核三種。定期性稽核由稽核人員依計劃執行;不定期及專案稽核,依公司最高主
   管或其授權主管之指示辦理。
 辦理內部稽核工作,須釐定稽核項目、時間、程序及方法。
 稽核人員執行職務時,得調閱一切檔案,被檢查單位不得拒絕或隱匿。
 稽核人員執行職務如需各單位協助時,各單位應負協助之責。

五、稽核報告

本公司稽核部門每年年底應擬訂次年度稽核計劃,經公司最高主管或其授權主管核准後,據以檢查及評估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檢查及評估後應作成稽核報告,該稽核報告力求客觀、簡明、具建設性,並注重時效。稽核報告中之發現及建議並定期作成追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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